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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入帐的成本费用所得税前如何扣除?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6:02



对这个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的规定。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法规,其他法规法规与税收法规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法规为准。

  各地税务机关对此分别做出不同规定,法规如下,贵公司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可以参考以下文件,与当地税务机关协商解决。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国税函[2007]23号)

  (三)暂估入账的成本扣除问题

纳税人发生的成本支出已经暂估入账,在汇算清缴期内未取得合法凭证,不得在税前扣除;在汇算清缴期满后取得合法凭证,准予纳税人在发票开具年度调减其应纳税所得额。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苏国税函[2004]23号)

  7、暂估入帐的资产价值扣除问题。除已交付使用暂未进行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外,其余在汇缴申报前尚未取得真实、合法凭据的资产,其资产价值或折旧(摊销额)不得在申报年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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