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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凭个税缴款书及自制收款收据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7:03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明确规定,企业超出税前扣除范围、超过税前扣除标准或者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

  因此,企业自制的凭证不能在税前扣除,贵企业应要求培训人员出具真实合法票据,据以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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