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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信托持股部分是否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7: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一条规定,关于派发红股的征税问题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即派发红股),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收入额,按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条例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我们理解上述信托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时间应该是向受益个人帐户派发红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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