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办行业专题会议负担参会者的费用是否可在税前扣除?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7:24
贵公司举办行业专题会议,所发生的会议费、交通费、住宿费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以上费用应列入“管理费用”科目或“销售费用”科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63号)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第二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据此,贵公司发生的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的上述支出,在没有相关法规明确国税发[2000]84号废止的情况下,依据国税发[2000]84号文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会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如果贵公司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上述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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