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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员工家属许可证费用可税前列支?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7:34



贵公司为外籍员工家属办理拘留证许可所发生的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规定中的“有关的、合理的支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是这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认为贵公司为外籍员工家属办理拘留证许可所发生的费用,不符合税前扣除原则,不得将此费用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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