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问题:外资企业08年处于减半期,原本是按24%减半税率为12%,还是按现行税率25%减半为12.5%
答复: 根据财税[2008]21号规定:对原适用24%企业所得税率并享受国发[2007]39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2008年及以后年度一律按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
咨询问题:外资企业08年处于减半期,原本是按24%减半税率为12%,还是按现行税率25%减半为12.5%
答复: 根据财税[2008]21号规定:对原适用24%企业所得税率并享受国发[2007]39号文件规定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半优惠过渡的企业,2008年及以后年度一律按25%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实行减半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