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属商贸企业,2007年12月26日被批为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08年元月份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当月有进项税票,是否可以进行抵扣?进项税票认证是否当月无法认证?如果无法认证,是否要预交纳4%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需要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预交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因需要增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要预交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