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征收管理处:1、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应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国税、地税都应办理,目前,因大连市国税、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因此向同一纳税人核发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印制的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办理完毕税务登记手续后需按期到国、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2、总机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汇总纳税,是否满足汇总纳税条件需税务机关审批,未批准汇总纳税前,不免除分支机构的纳税申报义务。
个人所得税管理处: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个人所得税是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即对所得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数额有决定权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