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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纳税评估的实践与思考

社区精选2021-08-30 00:58:05

作者: 李新旺 日期: 2008-09-01 来源: 河北国税
 

  一、对当前基层纳税评估实效的基本评价

  开展纳税评估工作一年多以来,我们开发区国税局按照“税收分析找问题,纳税评估查原因,重点稽查促征管,责任追究抓落实,强化管理促提高”的工作思路,以信息化管理手段为依托,以税收分析为基础,以分类管理为突破,以下达指令性评估指标为重点,以申报稽核为核心,以责任追究为保障,促使纳税评估工作显现生机。2007年,我局通过对225户纳税人实施了纳税评估,其中,有问题74户,通过评估,合计补交税款458.66万元,加收滞纳金19.02万元。实践表明,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很大程度上有效推动了税收征管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就我局的情况而言,其成效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拉动了税收管理员素质的提升。纳税评估工作要求税收管理员不但要有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而且还要熟练掌握当前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对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也要有一定的了解,并能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熟练运用审核测算、取证、约谈等各项工作技能。因此,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对税管员是一个新的挑战。我们通过制定纳税评估考核办法,下达评估指标,量化评估质量,促使税收管理员加强业务学习,并采取定期对评估人员以会代训、以老带新、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实施税源动态管理,激励评估人员自觉学习业务,在工作实践中锻炼和提高业务技能。

  (二)规范了信息采集和有效利用。长期以来,由于税务部门没有建立纳税评估体系,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处于闲置状态,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建立纳评估体系后,我们通过对有关涉税资料进行采集和整合,形成了较为完整和系统的历史征管信息,能够较全面地掌握纳税评估的信息需求指标,规范和完善了信息采集工作,提高了纳税评估征管信息的利用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加强了税源动态管理。以前,税源管理采用传统的、粗放的分行业、分区域巡回管理模式,纳税人的纳税信息粗略地、孤立地散存在各部门、各个管理人员之间,造成税源监控滞后,无的放矢。建立纳税评估体系后,利用闲置的纳税申报信息,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进行指标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约谈纳税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实施有效管理。尤其是将纳税评估与信息采集、分类管理、日常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税收征管链条,促使税收管理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纳税人的日常监控,较好地落实了税收管理员制度。

  (四)促进了纳税服务的延伸。在纳税评估中,我们将纳税评估结果与当事人见面,通过约谈或质询等方式向纳税人说明、解释。同时,纳税评估人员对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财务知识缺乏而造成的非故意偷税现象的及时纠正处理,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的服务,减少纳税风险,提高了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二、当前县区级纳税评估存在的问题

  (一)评估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纳税评估专业性较强,客观要求评估人员精通税收业务知识、相关财务知识和企业生产工艺流程,而目前大多数纳税评估人员还不能掌握对企业财务进行审核、分析、测算、取证、质询等全部技能,少数人只能是象征性地走走过场,难以评析出企业财务存在的问题。评估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评估信息资料相对不足。目前,我们运用的评估信息资料主要来源于纳税人的纳税申报、税收管理员日常采集、发票领购开具等内部信息资料,而来自税务外部的信息却很少,造成了信息交流不畅通。税务部门与政府相关部门之间还没有完全建立起长效稳定的信息交流机制,形成信息共享;同时由于内部信息传递不及时,不能充分相互交流,造成大量评估信息沉淀。还有的税收管理员日常信息采集不全面,纳税人虚报、假报、少报信息资料等现象依然存在。

  (三)纳税评估深度相对不够。纳税评估工作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这就要求评估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审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但是,目前评估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不善于从掌握涉税信息中找出蛛丝马迹,挖掘深层次的问题,使很多评估工作流于形式,仅为完成评估任务而评估,有的甚至停留在看看报表、翻翻账薄、对对数字等浅层次上,没有充分发挥纳税评估对加强税源动态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为纳税人服务的作用。

  三、加强县区级纳税评估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加强评估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由于纳税评估工作是对所有税种的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信息进行分析和综合评定,因此,要选择综合素质较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评估工作。要经常进行各项税收政策、企业财务制度、财务核算方法、计算机相关知识的培训。要选拔人员到财务制度规范、纳税、信誉程度高的企业进行学习交流,以促进相互学习,不断提高评估人员素质,着力培养一批能够胜任评估工作的业务骨干。

  (二)完善涉税信息交换共享机制。税务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与银行、海关、工商、政府等相关部门的联网,开发软件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广泛采集企业经营行为等各方面的信息,随时掌握企业的经营动态信息,了解结算资金的变化情况,实现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全方位监控,为智能化分析、评估提供有力保障。

  (三)规范筛选纳税评估对象。在实际评估工作中,要有针对性地筛选评估对象,不要盲目的“一把抓”,确保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计算机所选择的数据,区分不同情况的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一是对个体或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发票使用,经营路段、经营面积、淡旺季销售等情况,测算其纳税户应纳税额与实际经营明显不相符的作为评估对象;二是对一般纳税人企业申报异常或通过测算税负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作为重点评估对象;三是对经常出现有违章行为的纳税人,如:发票填写大头小尾、涂改,用自制收款收据代替发票,不如实按照税务机关要�

  (四)细致确定纳税评估的具体内容。首先,设制评估方案、评估内容、明细表,对被评估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具体根据指标分析、约谈辅导、评估处理、移送稽查、稽查回复等环节拓展评估过程。一是统一制定企业基本情况、指标分析、经营管理分析、财务核算分析四大类指标分析内容;二是由评估人员根据同行业的不同疑点问题,依据信息对有关指标分析进行补充完善;三是根据约谈辅导明细问题,对纳税人逐项约谈辅导,并根据有关评估建议逐项审议,做出评估综合结论。对需要移送稽查部门的及时移送,对移送的结果实行回复制。这样,既避免了分析项目不全、疑点遗漏等问题,又确保了评估内容可操作性强,评估质量高。

  (五)认真核实纳税评估相关数据。对评估单位详细采集有关数据,即到供货方、购货方、生产经营地、工商、地税、卫生、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对纳税人的费用、租金、营业面积、购货情况、产品库存等相关资料,进行详细整理和取证,以便在约谈辅导时有足够的书证物证。在求证疑点问题上,一是将纳税人的有关指标与同行业企业相关指标、发票开出数据、税控机记录数、金税报税、认证等数据进行横向分析比较;二是将纳税人的有关指标与以前经营年度的同期相关指标进行纵向分析比较;三是对相关成本、费用、仓储能量、用工人数等与销售收入各指标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比较;四是将纳税人缴纳的税金与综合费用率推出的销售额、地税、工商费用等反推出的销售额进行比较;五是对纳税人已开出的普通发票,抽取部分存根联分别与相关企业和税务机关进行调查核实,对发票联与存根联的一致性进行比较;六是直接到供货方查验纳税人的进货记录、经营品种、回款情况进行调查取证,以准确掌握纳税人的经营情况。

  (六)科学测算评估指标预警值。评估指标预警值是根据宏观税收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纳税人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核算情况以及内外部相关信息,运用数学方法测算出的算术、加权平均值及其合理变动范围。在测算预警值时,应综合考虑区位、规模、类型、生产经营季节、税种等因素,对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的若干年度的平均水平进行科学的测算,以达到预警值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可尝试建立“三线”预警图表分析。按照行业类别、企业名称、年度指导性计划任务、月销售额、税金、税负测算率、管户税管员姓名等绘制成“三线”预警分析图,采用红、黄、绿三种颜色实行税负预警值警报。(其中,红色代表税负低于预警值,绿色代表税负正常,黄色接近预警值)对低于预警值的企业,税收管理员要及时地进企业调查经营情况,并提出管理建议。通过“预警”分析,对低于预警值的企业实行跟踪管理和纳税评估。

  (七)注重纳税评估结果的处理。在评估工作中,要注重评估的工作质量,做到评估一户,结算一户,使被评估企业真正认识到自己的不良涉税行为,并及时进行账务调整。税务机关要对被评估的企业及时地跟踪检查,以促进被评估企业步入健康的良性化轨道,让广大纳税人充分认识到评估不是在“作绣”、“走走过场”,而是一种“分析在前,提醒在中,检查在后”的服务管理模式。为此,要做到对评估结果作出以下处理:一是评估中发现违法

  作者单位:秦皇岛开发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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