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看到有网友在12366上提问:
你好,麻烦问下:我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如果员工离职,2年内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我公司同类的业务,员工离职时分两年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现在每月发放给离职员工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按什么规定怎么代扣个税?
也许这是一个遍及全国的集团公司吧,这位网友同样的问题连续问了16个省市,得到了如下回复。
湖南省: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湖北省
湖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河南省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建议您参考上述文件规定,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具体事宜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确认。
江西省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的提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厦门市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福建省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安徽省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浙江省
浙江12366中心答复: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大连市
大连市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辽宁省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内蒙古省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因此,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山西省
山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新疆省
新疆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感谢您的咨询!您的问题我们已通过电话形式答复,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新疆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河北省
河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北京市
12366北京中心答复:您好,企业按月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需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晶晶亮读后感】
这16家省市,除了新疆表示电话沟通之外,其余15家口径都非常统一,那就是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见惯了同一问题各地税务机关口径不一,一下看到这么一致的口径还略微有些惊讶。看来这个问题已经基本形成了共识,不需要再争议了。
来源:12366纳税服务平台; 晶晶亮的税月整理
2011年1月的解答——
员工取得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公司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是按照工资薪金还是按照偶然所得纳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7]102号)中要求按照偶然所得纳税的规定与公司向离职员工支付情况不同。其他的规定对竞业禁止补偿金没有明确规定。
答:对于离职员工取得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收入,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7]102号)规定,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竞业禁止补偿金应当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问题内容: 按月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竞业禁止补偿金是否应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7]102号)的规定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7]102号)不适用企业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竞业禁止补偿金的计算,该规定是针对资产购买方企业与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之间在资产购买交易中支付给资产出售方企业自然人股东的款项。
企业支付给离职员工的竞业禁止补偿金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7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方法为:
对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超过标准的部分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用超标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09/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