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物料衡算法在环境保护税的计算和填报中是如何应用的?请举例说明。
答:举例如下:
某单位锅炉房,2018年1月共消耗燃煤1000吨,含硫率为1%,采取相应的脱硫设施,氮氧化物排污系数为2千克/吨煤,烟尘排污系数为1千克/吨煤。如何计算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排放量?如果该企业适用的税额标准为1.4元/污染当量,应当缴纳的环境保护税如何计算和填报?
分析:
(1)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
二氧化硫排放量=Q×η×0.85×2×10
=1000×1%×0.85×2×10=170(千克)
氮氧化物排放量=Q×μ=1000×2=2000(千克)
烟尘排放量=1000×1=1000(千克)
(2)污染当量数的计算。
二氧化硫污染当量数=170/0.95=178.95
氮氧化物污染当量数=2000/0.95=2105.26
烟尘污染当量数=1000/2.18=458.72
(3)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氧化硫应纳税额=170/0.95×1.4=250.53(元)
氮氧化物应纳税额=2000/0.95×1.4-2947.37(元)
烟尘应纳税额=1000/2.18×1.4=642.2(元)
(4)纳税申报表的填报。
①填报附表1.1。详见表1。
②计算数据并填入主表。详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