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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所得跨年度自行申报

社区精选2021-08-30 01:15:37

  李先生是一家大公司驻河北地区的销售总代理,2007年12月,他取得了一笔财产租赁所得3万元。当地税务部门获此消息后,指出李先生应该就其2007年的收入进行“12万”申报。对于税务部门的要求,李先生十分惊讶:自己的收入并没有超过12万元,税务部门为什么要求自己进行申报?

  为解开心中的疑惑,李先生拨打了沧州市地税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12366坐席员指出问题可能出在那笔财产租赁所得上。

  李先生说:“我所取得的这笔3万元财产租赁所得,包括2006下半年的1万元收入和2007年全年的2万元收入。”

  坐席员问:“你是否将这3万元全部并入了2007年的收入?”

  李先生一愣:“2006年的收入怎么要并入2007年的收入当中?”

  坐席员告诉李先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口径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

  听完坐席员的解释,李先生计算了一下,加上3万元的财务租赁所得之后,自己2007年的收入正好超过12万元。于是,李先生赶紧收集相关资料,准备到地税部门进行“12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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