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3年
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第二个3年
按照《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明文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个3年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