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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版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医保费征缴软件上线运行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 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浦江县医疗保障局 2019-8-27
为满足自然人社保费、医保费征缴需求,不断优化缴费服务,自2019年9月2日起,浦江县城乡居民两费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医保费将采用浙江税务集中版两费征缴软件征缴。软件上线后,缴费人可通过缴费协议签订(可签约银行详见附件,已签约缴费协议无需重签)、银行收现、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税务大厅窗口办理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方便快捷。8月29日-8月30日暂停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的缴费业务,8月31日-9月1日切换系统,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线。
软件上线后,原社保公共支付平台缴费功能不再使用。缴费人的电子税务局、支付宝等缴费操作流程请持续关注税务部门的公众号,也可拨打12366咨询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咨询。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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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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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7日
附件:
浦江县个人社保费可签约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