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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微信二维码缴税功能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30 13:31:21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微信二维码缴税功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8-12-11

尊敬的纳税人:

  我局已经开通微信二维码扫码缴税功能,纳税人登录青岛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选择二维码缴税,使用微信“扫一扫”就能办理缴税业务,欢迎广大纳税人使用。

  附:微信二维码缴税操作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1日

微信二维码缴税操作说明

  一、金税三期前台缴税操作流程

  (一)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前台完成申报后,告知税务人员使用二维码支付方式进行缴税。

  (二)税务人员选择“99其他缴费方式”。点击扣税界面,生成缴税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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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使用微信扫描生成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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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缴纳税款

  1.在微信中跳转界面点击“立即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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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输入绑定的银行卡的支付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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