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微信二维码缴税功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8-12-11
尊敬的纳税人:
我局已经开通微信二维码扫码缴税功能,纳税人登录青岛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选择二维码缴税,使用微信“扫一扫”就能办理缴税业务,欢迎广大纳税人使用。
附:微信二维码缴税操作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11日
微信二维码缴税操作说明
一、金税三期前台缴税操作流程
(一)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前台完成申报后,告知税务人员使用二维码支付方式进行缴税。
(二)税务人员选择“99其他缴费方式”。点击扣税界面,生成缴税二维码
(三)使用微信扫描生成的二维码。
(四)缴纳税款
1.在微信中跳转界面点击“立即支付”
2.输入绑定的银行卡的支付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