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键词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直社保网报账号实名认证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30 13:32:43

关于省直社保网报账号实名认证的通知

  从2018年7月1日起,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需实名认证后才能办理涉税(费)业务。为了不影响社保网报用户,请各个未实名认证的社保单位注册电子税务局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建立和单位的委托授权关系。省直纯社保户需6月30日前到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10楼办税大厅(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大企业局)临时办公区)办理账号授权申请方可申报6月份省直社保费。感谢您的配合,谢谢。

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大企业局)

2018年6月19日

  附件:

  网报账号委托授权申请书\"\"

  网报账号注册及实名认证简易流程图\"\"

  电子税务局注册及实名认证操作手册\"\"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