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和调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相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修订稿)
为支持我省农业发展,进一步推进我省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工作,我局联合省财政厅起草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和调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相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修订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拟通过公告形式颁布实施。现通过税务网站公布的方式,广泛征集税务行政相对人、各级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该《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在税务网站上公布期限为20日,起止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至2017年4月6日。对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税务行政相对人、基层国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者邮寄的方式,于2018年4月6日前反馈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
电子邮箱:1390552111@qq.com
联系电话:0551-62831625、1895511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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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30000
附件: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和调整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相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修订稿)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