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涉税信息采集共用事项清单[第一批]的通告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通告2017年第2号 2017-6-2
为进一步规范、简并纳税人向国税机关、地税机关报送的涉税资料,使纳税人办税更加便利,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联合制定了 《吉林省国税、地税涉税信息采集共用资料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现予以公布,纳税人办理《清单》所列涉税事项,只需向《清单》所列采集机关中的一方报送报表资料或相关涉税信息,由受理机关对涉税资料进行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双方共享共用。
本通告自2017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事项清单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