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的通知
苏财会[2017]58号 2017-9-4
各有关单位: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确保财政行政审批工作在全省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到“不见面审批”是原则、见面审批是例外,使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精神,特制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