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大连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的通知
大科高发[2017]2号 2017-1-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和《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大连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2016年申报企业进行了评审认定,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函复,我市242家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名单及证书编号见附件。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当年起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同时,企业应于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附件:大连市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大 连 市 财 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