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 2014-08-28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每隔两年组织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对2013年12月31日前实施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60件)》、《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16件)》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60件)
2.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
3.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16件)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2014年8月28日
分送: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财政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稽查局、直属稽查分局。
附件4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全文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解读
一、本次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背景是什么?
2012年,浙江省地税局、浙江省财政厅对2010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每隔两年组织清理”的要求,开展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本次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是什么?
本次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截止至2013年12月31日,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包括全文有效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根据2012年清理结果,厅局联合发文中,全文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65件,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15件; 2011年、2012年、2013年新增文件5件;共85件。
三、本次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重点是什么?
根据税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的变化,我们重点清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有关营业税政策的调整;相关税收政策如就业优惠、小微企业、地方水利建设专项基金等调整后,涉及厅局规范性文件的相应调整等。
四、本次清理的结果是什么?
经过清理,全文有效税收规范性文件60件,全文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9件,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16件。
五、清理会以什么形式公布?
对于本次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结果,在清理结果公告后,及时通过地税局、财政厅网站向社会刊发,以便纳税人查阅、使用。
同时,根据清理结果调整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库内容,便于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