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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对于减计收入、创投企业、环保设备的税收优惠规定重点

社区精选2021-08-30 13:38:42

企业所得税法的税收优惠方式

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重点掌握有比例、有限额的)

可以分为税基式、税率式,税额式。

\"企业所得税对于减计收入、创投企业、环保设备的税收优惠规定重点\"

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交叉出题)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③中药材的种植;

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⑤牲畜、家禽的饲养;

⑥林产品的采集;

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交叉出题):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例题·多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所得中,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

A.海水养殖

B.内陆养殖

C.香料种植

D.家禽饲养

【答案】ABC

【解析】(1)选项ABC:为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项目;(2)选项D:为免税项目。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免三减半”

【解释1】优惠开始的年度是“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而非“获利年度”、“成立年度”。

【解释2】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上述项目,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上述优惠。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免三减半”

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

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待遇。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解释1】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专利技术(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5年以上(含5年)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解释2】是技术转让所得,不是技术转让收入。

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或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相关税费-应分摊期间费用

其中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案例】甲公司(境内居民企业)2016年将自行开发的一项专利权转让,取得转让收入900万元,与该项技术转让有关的成本和费用为300万元,技术转让所得为600万元,其中500万元以内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假设甲公司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应纳企业所得税?

【答案】

收入900万   300万(成本、费用)

所得600万   500万  免

100万  减半

企业所得税=(900-300-500)×25%×50%=12.50(万元)。

5.高新技术企业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条件:6条,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解释】高新技术企业应在资格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在通过复审之前,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其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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