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或2%
1.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统一为2%。
2.城建税的其他规定,同样适用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1)、概念和特点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从事工商经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建税的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特定目的;
2.属于一种税上税,附加税;(计算考点)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2)、纳税义务人
1.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含外籍单位和外籍个人)。
2.增值税、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也是城建税的扣缴义务人。
(3)、城建税的税率
1.三档税率表
纳税人所在地区 |
税率 |
市区(某市) |
7% |
县城、镇(某县) |
5% |
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镇的(某村) |
1% |
开采海洋石油的中外合作油田(某海) |
1% |
2.两种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 |
适用税率 |
纳税地点 |
代征代扣城建税 |
代征代扣方所 在地适用税率 |
代征代扣方所在地 |
流动经营无 固定纳税地点 |
经营地使用的税率 |
随同“二税”在经营地缴纳 |
【解释】特别注意和消费税的交叉出题。消费税的委托加工方如果是个人的,不实行代收代缴,而是由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缴纳消费税。所以城建税也是在委托方所在地。(特例中的特例)
【例题1·单选题】位于某市甲地板厂为外商投资企业,2014年8月份购进一批板材,取得增值税发票注明不含税价格800000元,当月委托位于县城的乙工厂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不含税加工费150000元。乙工厂11月份交付50%实本地板,12月份完工交付剩余部分。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乙工厂11月应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
A.1250元
B.1750元
C.2500元
D.3500元
【答案】A
【解析】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800000+150000)÷(1-5%)×5%×5%÷2=1250(元)。
【例题2·单选题】D市区B化妆品企业委托C县城的A企业加工高级化妆品,同时B企业还委托F镇的张某加工中端化妆品并收回。李某经常从B企业进货,到D市周边的乡村出售。相关业务涉及城建税的正确税务处理是( )。
A.高级化妆品部分,由B企业按7%缴纳城建税
B.李某的销售行为的城建税税率为7%
C.中端化妆品部分,张某应代收城建税税率5%
D.高级化妆品部分,由A企业按5%税率代缴城建税,纳税地点在C县城
【答案】D
【小结】
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二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流动经营无固定纳税地点的个人的城建税,在经营地按经营地税率缴纳。
3.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二税”的单位,城建税的纳税地点为税款代收地、代扣地。
4.消费税的委托加工方如果是个人的,不实行代收代缴,而是由委托方收回后自行缴纳消费税。所以城建税也是在委托方所在地。
(4)、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实纳消费税)×适用税率
【解释】
1.纳税人违反“二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二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补“二税”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滞纳金”
2.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3.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
考点集中:出口兼内销型企业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4年)
A.免征“三税”时应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B.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C.纳税人被查补“三税”时应同时对查补的“三税”补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D.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被加收的滞纳金应计入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答案】ABC
【解析】选项D,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