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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如何设置增值税会计明细科目 ——营改增会计处理探讨之二

社区精选2021-08-30 13:40:03

【按】

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营改增全面推开实施方案;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改增全面推开,是我国营改增的收官之战,对所有纳税人都将产生深远影响,同时对企业1000万会计从业人员而言,也是一项挑战:既要作好增值税会计处理,准确核算、及时足额申报增值税,也要能从管理角度,做好增值税的分析与筹划。

现就当前营改增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并就相关会计处理作如下探讨,具体分为三期推送:

营改增现行增值税会计处理存在的四个问题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如何设置增值税会计明细科目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四项典型业务会计处理案例

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明细科目设置
刚刚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3对增值税的填报提出了很多要求,增加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等。要满足上述填报要求、做好税负分析和筹划,同时避免大量的重复统计工作量,需要做好会计明细科目设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政部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可以按如下设置增值税相关会计科目:

 

2221应交税费
借方 贷方一级明细科目 二级明细科目
  01 应交增值税 见下表
  02 未交增值税 01一般计税
02简易计税
  03增值税留抵税额  
  04待抵扣进项税额 01未认证或已认证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02营改增待抵减的销项税额
03新增不动产购进未满12月进项税额

具体明细设置及有关说明如下:
(一)“应交税费——01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设置及说明
二、三、四级明细如下表(建立四级明细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填报要求等)。另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的事业部、工程项目(含购销不动产、在建工程项目)建立项目辅助核算,满足不同项目增值税分别预征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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