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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04]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杯雪佛兰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社区精选2021-08-29 19:55:5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杯雪佛兰牌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04]7号      2004-04-14

  税屋提示——依据财税[2009]1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金杯通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金杯雪佛兰牌轻型客车,经国家指定的检验中心样品检验和生产一致性审查,达到《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规定的排放标准,检验程序符合财税[2000]26号规定的要求。经研究,对金杯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在2002年6月25日以后生产销售的金杯雪佛兰牌SY6460TCS、SY6460TCL、SY6460TCE、SY6460TCD型轻型客车,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

  文到之日以前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在以后应交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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