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葛洲坝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535号 2003-05-19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葛洲坝集团公司是国务院确定的120家大型企业集团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7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支持洲坝集团公司的发展,现将该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葛洲坝集团公司所属的22家全资控股企业(名单见附件),在2003年度,由葛坝集团公司在湖北省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葛洲坝集团公司及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暂实行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办法。
二、葛洲坝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在企业改组、改造或资产重组过程中因股权发生变化而变成非全资控股的企业,经当地国家税务局确认后,从股权变化的年度起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三、葛洲坝集团公司所属合并纳税的成员企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向在地国家税务局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接受所在地国家税务局的检查和监管。当地国家务局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规定,认真受理企业的纳税申报,切实履行纳税检查和监管职责。
附件:
葛洲坝集团公司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所在地 |
1 |
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湖 |
北宜昌 |
2 |
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宜昌 |
3 |
葛洲坝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宜昌 |
4 |
葛洲坝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宜昌 |
5 |
葛洲坝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宜昌 |
6 |
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宜昌 |
7 |
葛洲坝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宜昌 |
8 |
葛洲坝集团第八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宜昌 |
9 |
葛洲坝集团机电建设有限公司 |
湖北宜昌 |
10 |
葛洲坝集团三峡实业有限公司 |
湖北宜昌 |
11 |
葛洲坝集团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宜昌 |
12 |
葛洲坝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宜昌 |
13 |
葛洲坝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宜昌 |
14 |
葛洲坝集团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湖北宜昌 |
15 |
葛洲坝集团佳鸿实业有限公司 |
湖北宜昌 |
16 |
宜昌市葛洲坝粘合剂开发公司 |
湖北宜昌 |
17 |
宜昌市葛洲坝磷化工业公司 |
湖北宜昌 |
18 |
宜昌市葛洲坝商业贸易总公司 |
湖北宜昌 |
19 |
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湖北武汉 |
20 |
宜昌三峡旅游船有限公司 |
湖北宜昌 |
21 |
宜昌市葛洲坝矿产公司 |
湖北宜昌 |
22 |
宜昌市葛洲坝工程监理总公司 |
湖北宜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