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2003]87号 2003-01-24
北京、上海、黑龙江、辽宁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深圳、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的请示》(天证经字[2002]56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2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868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
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2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序号 |
单位名称 |
所在地 |
金额(万元) |
1 |
天元证券公司上海瑞金南路证券营业部 |
上海市 |
117 |
2 |
天元证券公司上海瞿溪路证券营业部 |
上海市 |
58 |
3 |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117 |
4 |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河沟街证券营业部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29 |
5 |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奋斗路证券营业部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58 |
6 |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中央大街证券营业部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82 |
7 |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珠江路证券营业部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58 |
8 |
天元证券公司大庆龙凤大街证券营业部 |
黑龙江省大庆市 |
117 |
9 |
天元证券公司伊春通河路证券营业部 |
黑龙江省伊春市 |
58 |
10 |
天元证券公司齐齐哈尔建设大街证券营业部 |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
29 |
11 |
天元证券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 |
广东省深圳市 |
29 |
12 |
天元证券公司沈阳证券营业部 |
辽宁省沈阳市 |
29 |
13 |
天元证券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 |
北京市 |
29 |
14 |
天元证券公司大连证券营业部 |
辽宁省大连市 |
29 |
15 |
天元证券公司厦门证券营业部 |
福建省厦门市 |
29 |
16 |
合计 |
|
8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