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键词 / 正文

国税函[2004]3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19:55:4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2004]347号      2004-03-09

北京、上海、黑龙江、辽宁省(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大连、深圳、厦门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关于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的请示》(天证经字[2003]62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3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868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二〇〇四年三月九日

天元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所属分支机构2003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名称 所在地 金额
1 天元证券公司上海瑞金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 133
2 天元证券公司上海瞿溪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 43
3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60
4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红军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15
5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奋斗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60
6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中央大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41
7 天元证券公司哈尔滨珠江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59
8 天元证券公司大庆龙风大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大庆市 133
9 天元证券公司伊春通河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伊春市 42
10 天元证券公司齐齐哈尔建设大街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45
11 天元证券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深圳市 47
12 天元证券公司沈阳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沈阳市 48
13 天元证券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 48
14 天元证券公司大连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大连市 47
15 天元证券公司厦门证券营业部 福建省厦门市 47
16 合计   868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