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关于发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2018-07-0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合法性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锡林郭勒盟地方税务局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问题的公告有关事宜的通知 |
2016.07.26 |
锡地税发[2016]122号 |
2 |
锡林郭勒盟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
2005.06.27 |
锡地税发[2005]54号 |
3 |
锡林郭勒盟地方税务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旧房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
2007.01.23 |
锡地税字[2007]30号 |
4 |
锡林郭勒盟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内蒙古中康项目部隶属中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适用资源税实际征收率的批复 |
2015.03.11 |
锡地税字 [2015]48号 |
5 |
关于对内蒙古大唐多伦水利水电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水资源税相关问题的批复 |
2018.07.04 |
锡地税字[2018]50号 |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本公告是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发布的。
二、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税收执法的统一性和合法性,故对本辖区内征纳双方具体普遍约束力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工作,并对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
国家税务总局锡林郭勒盟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