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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备案类减免税备案时间的公告[全文废止]

社区精选2021-08-29 23:06:55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备案类减免税备案时间的公告[全文废止]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5号       2017-5-4

贝云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2018年6月15日起全文废止。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免税管理工作,促进税收征管规范化,现将备案类减免税备案时间公告如下:

  实施备案类减免税的纳税人应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在纳税申报表中附列或附送材料进行备案。

  特此公告。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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