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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财法[2017]61号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08:14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赣财法[2017]61号              2017-8-31

各设区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确认,现将2016年度江西省省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年不符合免税条件的收入,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次公布的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自2016年起计算,有效期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江西省省级2016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国税局 江西省地税局

  2017年8月31日

  附件:

  江西省省级2016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1.景德镇陶瓷大学教育基金会

  2.江西省民建同心扶贫基金会

  3.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教育基金会

  4.江西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5.江西省关心下一代基金会

  6.南昌大学潘际銮教育基金会

  7.华东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8.江西省庐山东林净土文化基金会

  9.江西慈爱公益基金会

  10.赣州市红十字博爱基金会

  11.江西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12.江西农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13.江西省宋庆龄基金会

  14.南昌市教育基金会

  15.江西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6.九江市教育基金会

  17.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8.江西省煌上煌爱心基金会

  19.江西省慈善总会

  20.江西省南晚丰和慈善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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