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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3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使用申报盘有关注意事项的通告

社区精选2021-08-29 23:14:44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使用申报盘有关注意事项的通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通告(2015)3号                     2015-08-3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税务专网终端禁止直接连接互联网或其他网络。纳税人使用申报盘到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报税时,禁止使用以下设备作为申报盘,以免影响正常办税业务。

  一、带无线上网功能(包括wifi功能)的优盘等移动存储设备;

  二、无线上网卡或无线接收器;

  三、手机。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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