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砖瓦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批复[全文废止]
浙国税流〔2005〕39号 2005.6.1
贝云提示——依据浙国税流[2008]66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本法规自200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砖瓦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批复[全文废止]
浙国税流〔2005〕39号 2005.6.1
贝云提示——依据浙国税流[2008]66号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本法规自200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