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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税规[2015]1号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

社区精选2021-08-29 23:17:27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

苏地税规〔2015〕1号                      2015-01-27

  为进一步规范涉税管理事项的办理,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工作要求,现将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予以公告,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苏地税规〔2014〕9号)同时废止。以后因政策或管理要求变化等原因导致涉税资料发生改变,将通过媒体等途径及时告知税务行政相对人。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月27日 

   附: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

 关于《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变化情况说明

   一、发布《公告》的背景
   为了继续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涉税管理事项及明确纳税人报送资料,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文件的要求,我们对纳税人办理的涉税管理事项及报送资料进行了梳理,形成《关于〈涉税管理事项及提交资料〉的公告》并予以发布。

   二、《公告》内容变化情况
   (一)增加以下涉税管理事项:

   税务认定类: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审批;
   非居民合同项目备案;
   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审核;
   预约定价安排续签;
   中国居民(国民)申请启动税务相互协商程序;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跨境重组业务的核准;
   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

   申报纳税类:
   居民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
   建筑企业清算申报;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申报;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分月汇总申报;
   扣缴义务人申报;
   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申报;
   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
   扣缴车船税申报;
   财务会计报告报送;
   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发包、出租情况报告;
   纳税人(解散、撤销、破产)清算前报告;
   耕地占用税退税审核。

   税收优惠类:
   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的文物、遗址等的修复保护服务的营业税减免;
   为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外提供的传统医药诊疗保健服务的营业税减免;
   取得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优惠;
   天然林保护工程房产税优惠;
   自然灾害类房产税优惠;
   矿山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林业系统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石油储备基地建设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天然林防工程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
   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减征资源税优惠;
   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减征资源税优惠;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优惠;

   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契税优惠;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与个体工商户名之间房屋、土地权属转移的契税优惠;
   已购公有住房经补缴土地出让金和其他出让费用成为完全产权住房的契税优惠;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契税优惠;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与其名下合伙企业房屋、土地权属的转移的契税优惠;
   促进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印花税优惠;
   军火武器合同印花税优惠;
   飞机租赁企业印花税优惠;
   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过程中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岁、契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优惠。

   证明管理类:
   完税凭证换开、重开;
   通过保险机构缴纳车船税的完税凭证开具。

   (二)删除以下涉税管理事项:
   税务登记类:
   建筑业项目预清算;
   建筑业项目最终清算。
   税务认定类:
   简并征期认定。
   税收优惠类:
   国有粮食企业营业税减免;
   储备肉、糖收入营业税减免;
   从事农牧保险取得的收入营业税减免;
   家政服务企业由员工制家政服务员提供的家政服务取得收入营业税优惠;
   境外单位向境内科普单位转让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营业税减免;
   青奥组委取得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收入、赞助计划分成收入营业税免征;
   青奥组委取得的国内外赞助收入、转让无形资产(如标志)特许收入、宣传推广费收入、销售门票收入及所发收费卡收入免征营业税;
   青奥组委会取得的与国家邮政局合作发行纪念邮票收入、与中国人民银行合作发行纪念币收入免征营业税;
   青奥组委取得的来源于广播、因特网、电视等媒体收入免征营业税;
   青奥组委赛后出让资产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营业税减免;
   邮政企业代办邮政速递物流业务营业税减免;
   专项债券利息营业税减免;
   文化企业在境外演出从境外取得的收入营业税减免;
   新办文化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预约定价期满后对需要续签的企业核准;
   企业就成本分摊协议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审核;
   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
   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契税优惠;
   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契税减免;
   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认定;
   境外注册的种子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确认。

   (三)调整以下涉税管理事项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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