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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税办[2012]330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18:4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新国税办[2012]330号                     2012.7.21

  一、充分认识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区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新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扩大社会就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税收政策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当前稳增长的特殊时期,落实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税收政策》,对促进经济发展,确保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国税机关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决避免因收入任务紧张而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现象的发生。

  二、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培训活动
  国家税务总局对现行涉及民间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汇总,形成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各级国税机关要将这些税收政策纳入“政策落实年”主题活动的主要内容,结合开展“政策落实年”主题活动的各项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政策宣传、政策咨询、政策培训活动,明确办理减免税的方式和工作流程,提高办税效率,为民间投资发展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三、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对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政策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区局将在年底前,结合“政策落实年”主题活动,对各地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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