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为全面掌握纳税人各个会计期间与纳税有关的财务信息,我局起草了《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拟通过公告形式颁布实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征求意见稿》在税务网站上公布期限为20日,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10日至2014年5月29日。对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税务行政相对人、社会各界可以通过电子邮箱或者邮寄的方式,于2014年5月29日前反馈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电子邮箱:peidbpeidb@sohu.com
邮寄地址:合肥市永红路11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邮政编码:230061
附件: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 关于《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