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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社区精选2021-08-29 23:25:47

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阳江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2013-06-18

  为充分发挥土地增值税在预征阶段的调节作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10]53号)规定,现对我市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一)销售普通住宅为3%。

  (二)销售非普通住宅为3.5%。

  (三)销售别墅、写字楼、商铺为4%。

  (四)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按规定进行清算。

  二、执行时间

  调整后的预征率自2013年7月1日(税款所属时期)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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