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和失效废止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要求,我局对2010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现将《现行有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失效废止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全文失效废止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现行有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全文失效废止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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