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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财税[2009]39号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江苏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35:39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江苏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

苏财税[2009]39号       2009-12-18

各市、县财政局、地税局,苏州工业园区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我省娱乐业营业税税率调整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高尔夫球适用10%税率,其他娱乐项目适用5%税率。

  二、调整后的税率从2010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各地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和省地税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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