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国税函〔2007〕22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7-06-24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工作负担,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取消收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工本费。
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与省局联系。
二○○七年六月二十四日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工作负担,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取消收取《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工本费。
请各地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及时与省局联系。
二○○七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