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7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新版《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开票软件将由自治区地税局统一开发,各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利用计算机开具发票。对不具备计算机开具发票条件的地区,自治区地税局将印制手工版发票供应使用,请各市于2006年12月31日前将手工版发票半年的用量通过ftp上报自治区地税局征管处(ftp://151.16.16.9/莫超燕)。
二、销售不动产业和建筑业的发票改版后,旧版电脑版和手写版的《建筑业发票》和《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发票》同时作废。
三、由于旧版《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发票》是将转让无形资产业和销售不动产业的发票合二为一,这次改版将两个行业的发票分离开来,原转让无形资产业发票也相应改版为新版《转让无形资产发票》(分为电脑版和手写版)。新版《转让无形资产发票》将原发票名称“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发票”改为“转让无形资产发票”,其他要素不变(票样见附件)。
四、新版《转让无形资产发票》于2007年2月1日启用。其印制仍按原批印发票程序办理。
五、各级地税机关应于2007年2月底前完成对旧版《建筑业发票》和《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清理和缴销工作。各级地税机关在发售新版《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和《转让无形资产发票》时应采取交旧购新的方式进行,以确保旧版发票得以全部收缴。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6〕1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税收征收管理,实现对销售不动产和建筑业营业税的精细化管理,税务总局决定从2007年2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以下简称《不动产发票》)和新版《建筑业统一发票》(以下简称《建筑业发票》)。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新版《不动产发票》联次、规格和内容?
(一)从2007年2月1日起,凡从事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不动产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不动产发票》。《不动产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销售不动产发票(自开)》(以下简称不动产自开发票)和《销售不动产发票(代开)》(以下简称不动产代开发票)两种。不动产自开发票由自开票纳税人领购和开具;不动产代开发票由税务机关代开,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不得代开《不动产发票》。?
(二)《不动产发票》为电脑四联式发票。第一联发票联(付款方付款凭证),第二联办证联(房管部门留存),第三联记账联(收款方记账凭证),第四联存根联(收款方留存),不动产代开发票存根联由代开税务机关留存。第一联印色为棕色 ,第二联印色为蓝色,第三联印色为红色,第四联印色为黑色。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不动产发票》规格为241mm×177mm(票样附后)。?
(三)《不动产发票》票面有关内容及含义?
1.“机打代码”应与“发票代码”一致,“机打号码”应与“发票号码”一致,“税控码”指由根据票面相关参数生成打印的密码。?
2.不动产自开发票?
(1)“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指收付款方证件号码。?
(2)“不动产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进行项目登记的工程项目名称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