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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国税发[2006]142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社区精选2021-08-29 23:40:52

豫国税发〔2006〕142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6-05-26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局、小浪底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6]58号文)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所属认真学习,真正转变思想观念,树立监管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配套办法,抓紧贯彻落实,为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为降低税收成本、加强税收征管打下良好的基础。请将贯彻落实情况于7月底报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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