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个[1996]574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6-12-16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
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6]574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58号)文转发给你,请依照执行 。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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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地税个[1996]574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6]658号)文转发给你,请依照执行 。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