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国税流〔1995〕20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5-02-19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近接个别地区来函反映,对企业经营玉米如何征税问题要求予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及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1号《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规定,玉米属于粮食范围。据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玉米按13%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企业销售玉米应依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希知照。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近接个别地区来函反映,对企业经营玉米如何征税问题要求予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款及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1号《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规定,玉米属于粮食范围。据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玉米按13%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小规模企业销售玉米应依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希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