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将垃圾场产生的渗滤液运输到对应的污水处理厂,是否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福建省国税局12366: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附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规定:“一.公共污水处理
(一)城镇污水处理项目
1、根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等全国性规划设立;
2、专门从事城镇污水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以及污泥处置(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的水泥窑协同处置);
……”
因此,污水的运输也符合定期减免(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规定,可以享受该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