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税率的应用是一大考点,一句话解释:本来应该按照什么时候的税率交税,就按照什么时候的税率交 税。
完税价格的构成因素
不计入完税价格的因素
基本构成:货价+至运抵口岸的运费+保险费
①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和劳务费用
综合考虑可能调整的项目:
②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安装、运输等费用
①买方负担、支付的中介佣金、经纪费
③进口关税和进口海关代征的国内税
②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劳务费用、与货物视为一体的 容器费用
④为在境内复制进口货物而支付的复制权费用
③买方付出的其他经济利益
⑤境内外技术培训及境外考察费用
④与进口货物有关的且构成进口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
二 、关税完税价格
进口:一定注意区分开购货佣金和中介佣金,表述不一样要区分开 3、要注意进口的时候如果不能获得运费和保险费的处理,运费按照市场正常价格计算,保险费按照(运费+货价)×3‰计算!
三 、关税的税收优惠也是经常考的,大家需要掌握一下: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 50 元一下的一票货物,可免征关税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可免征关税
(3)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可免征关税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须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5)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者暂时离境,并在 6 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的货样、展览品等
(6)因故退还的境内外货物,经海关查证属实,可予免征关税,但已征收的关税不予退还。
四 、关于关税税率的适用, 2017 年有一定的修改,重点关注:
(1)进出口货物,应按纳税人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征税。
(2)进口货物到达之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该按照装载此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 率征税。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货物运抵指运地前, 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
(4)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启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经海关批准, 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
(5)因超过规定期限未申报而由海关依法变卖的进口货物,其税款计征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 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6)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 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