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下文《关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635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4行“利润总额”修改为“实际利润额”。
“实际利润额”文件规定为“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对广大纳税人而言,该文件的下发对企业所得税预缴带来很多政策便利。
预缴期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预缴期内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可以更真实地反映企业应纳税所得,减少对企业资金的占用。该项规定在以前的所得税规定中有所体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若干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52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按照税法规定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时,首先应弥补企业以前年度所发生的亏损,弥补亏损后有余额的,再按其所适用的税率预缴季度企业所得税。《关于做好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苏国税函〔2004〕23号)企业以前年度按规定未弥补完的亏损,可在下一年度预缴申报时先行弥补,汇缴申报时统一计算当年的弥补亏损额。在新所得税法体系下,延用了该项规定,其实质上体现了对纳税人权利的尊重,保障了纳税人的权益。
预缴期内不征税收入不予征税
新所得税法体系下,引入了不征税收入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不征税收入为:
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而这部分收入在会计核算中并入会计利润中。此次修订将不征税收入从会计利润中剔除,在预缴期内就体现了“不征税”。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已经纳入会计利润核算,仅调减不征税收入,而对相应支出不调增,是否体现为一种暂时的让渡企业应在年度汇算时关注这部分差异,按规定进行调整。
预缴期内免税收入暂不征税
在新所得税法体系下,截至目前,《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第001号)规定的免税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国债利息收入所称国债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 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投资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投资收益。所
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
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 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 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七)工作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控制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一定的幅度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八)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 件。
所得税预缴补充规定有三点利好
社区精选2021-08-30 00:25:49
相关内容
最新文章
- 房屋拆迁补偿税收政策集锦
- 留底退税进项构成比例如何计算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告
-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协同办公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关于明确契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浙注协[2021]76号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渝医保发[2021]23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的通告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