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昨日(25日)发布通知指出,主管财政机关在审批合作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时,应重点审查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方式的合理性、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等内容,企业亏损未弥补前,外国合作者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这份“关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主管财政机关应进行三个方面的重点审查。一是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方式的合理性,要求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应当与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利润分配回收的投资合并计算;二是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企业亏损未弥补前,外国合作者不得先行回收投资;三是外国合作者对相关债务的承诺,外国合作者应当出具承诺函,承诺企业债务的偿付优先于其先行回收投资,并且在先行回收投资的范围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提取合作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而使合作企业资产减少的,外国合作者还应当提供由境内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应金额的担保函。
通知还明确,在按照投资或者提供合作条件进行分配的基础上,扩大外国合作者的收益分配比例,或者外国合作者在合作企业缴纳所得税前回收投资以及其他方式先行回收投资,其财务实质都是外国合作者以股东(所有者)身份参与对企业收益的分配,从而实现投资回报。从企业财务管理来讲,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通过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或无形资产摊销积累的资金以及企业实现的利润。因此,根据《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规定先行回收投资中“其他方式”项也包括利润分配方式。
企业补亏前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
社区精选2021-08-30 00:25:50
相关内容
最新文章
- 房屋拆迁补偿税收政策集锦
- 留底退税进项构成比例如何计算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告
-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协同办公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关于明确契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浙注协[2021]76号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渝医保发[2021]23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