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请问是否高新技术企业都是国家重点扶持的?现在某家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已取得证书,那如何判断这家企业是不是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还是它就是一般的高新技术企业,如果它是一般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答:《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附件)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第四条规定,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规定,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根据上述规定,凡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均属于企业所得税法所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法没有区分“一般高新企业”。当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企业每年度的研发费用、高新业务收入、科技人员等指标比例应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当年度不享受15%税率的优惠政策。
如何界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企业?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2:04
相关内容
最新文章
- 房屋拆迁补偿税收政策集锦
- 留底退税进项构成比例如何计算
-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税务局致全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告
-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湖南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协同办公系统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关于明确契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 浙注协[2021]76号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四批资深会员评定工作的通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企业行业对标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 渝医保发[2021]23号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无纸化管理的通告
相关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