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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公司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社区精选2021-08-30 00:38:04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根据上述规定,对香港公司全权代理国内公司办理国内公司在英国伦敦金银协会LBMA黄金供货商名录的认定工作,不属于需在我国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范围,因此,不需在我国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中方国内公司也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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